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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摘录 第三期

  • 发布时间:2009-09-01 14: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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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武汉市青山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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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八大亮点

●机制补漏刻不容缓

●我国面临的十大风险

●土地问题已成农民维权的焦点

●为何要开全会讨论加强执政能力

●执政新路“新”在哪里

●中国改革亟待理论突破

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八大亮点

近一段时期以来,各地按照中央精神的要求,不断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为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奠定了人才基础。

亮点一:“公推公选”、“民推竞选”等选人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突破 。公推公选模式在基层的推进正呈现出四个明显趋势:一是从乡镇级向县处级乃至厅局级推进。二是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推进。三是从个别职位向整个班子所有职位推进。四是出现由零星试点向大面积推广的趋势。

亮点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不断扩大,选拔中的竞争得到加强 。著名宪法学家吴家麟教授认为,不搞差额的选举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选举。 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探索实施了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四差”选任制度,形成了以德才取人、靠公论选人、凭实绩用人的用人导向。

亮点三:强化集体决策,全面推行票决制 。今年 4月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全面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实行票决制,把重要干部任用的决策权收归常委会和全委会,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专家指出,将干部决定的主体由党的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是中央科学分解与制衡一把手权力的重要步骤。

亮点四:改进政绩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当前,各地改进政绩考核体制的探索主要有:一是增加有关人文、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指标。二是探索实行“绿色 GDP”。三是建立全新的评估体系。

亮点五:“民评官”成为官员评价活动中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部分 。借助民意压力,改进政府施政效能,在不少地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已经通过问卷等较为科学的手段把民意纳入干部考核。

亮点六:不断探索监督一把手的有效办法,并初见成效 。加强对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已经引起了不少地方的高度重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苏州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旨在源头防腐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实行“廉政公积金”。

亮点七:“问责风暴”推动引咎辞职,为“下”找到新思路 。 2003年,包括原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在内,全国有近千名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罢官去职;进入2004年,对失职官员的追究力度不断加大。今年4月以来,又有包括省部级干部在内的200多名官员,在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件中“负有责任”受到追究。

亮点八:学习国内外最新优秀成果,建设“学习型政党” 。首先,中央政治局把集体学习作为一项制度,通过学习寻求治国之道。其次,继续加强干部培训。根据目前计划,五年内中央将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不同类型的学习方式对全国所有县处级干部轮训一遍。正在筹建中的浦东、延安、井冈山三所干部学院将于明年正式招生。

跑官买官风愈演愈烈

机制补漏刻不容缓

目前,跑官、要官、买官之风在中国一些地方愈演愈烈,要加以根治,健全干部职务正常晋升机制势在必行。

在中国一些地方,某官晋级的“捷径”着实不少:贿赂领导,花钱买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弄虚作假,骗取官位;甚至升迁情迫,害命谋官。晋升“捷径”上人头攒动,正常晋升渠道则颇不通畅。健全干部职务正常晋升机制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发现选择机制不健全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择优汰劣机制不健全 。由于考察手段陈旧,政绩考察不全面、不客观、不准确,干部德才素质的优与劣难以辨别,择优汰劣更无从谈起。

讨论决策机制不健全 。一把手往往在用人上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

约束机制不健全 。上级、班子内部、普通群众对用人都缺乏有效监督。

用人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纠错机制不健全 。发现用人失察失误、失真失实的问题,不知道追究谁的责任,从而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后得不到惩戒。

正是这五大机制的不健全,给中国少数干部通过不正常程序晋升提供了方便,不但那些通过正常程序晋升无望的干部千方百计钻营,那些符合条件、准确提拔的干部也加入到跑官、要官、买官的队伍中。

中国健全干部职务正常晋升机制势在必行,实现从“以人选人”到“以制度选人”的转变刻不容缓。当务之急是:积极健立健全干部选拔工作的各项具体制度,解决好“无章可循”的问题;大力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的权威性,解决好“有章不循”的问题;增强干部选拔工作制度的可行性,解决好“有章难循”的问题。通过健全干部职务正常晋升机制,分解用人决策者的“垄断权”、降低“自由裁量权”、强化责任。专家认为,五大机制填补漏洞的工作迫在眉梢。

专家预测我国面临的十大风险

日前 98名中外著名专家总结了2010年前我国面临的十大风险。

就业问题 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将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

三农问题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农业几乎成为一个无利可图的产业,农民的收入基本停滞不前。当前,农村的群体性事件在数量、规模和对抗性程度方面都在增长,农民的政治诉求也在日趋强烈。

金融问题 金融体系缺乏引导资本顺利流向生产领域的推动能力和监管功能,这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最大的缺陷。

贫富差距 我国的贫富差距已越过国际预警的“红线”,它的直接结果是社会安全,特别是公共安全将受到极大伤害。

台湾问题 未来台湾问题的走向要看台湾的民意,如何争取台湾的的民心将是中央对台政策的关键。

全球化问题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将通过其规则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结构。

国内治理危机 这是人们较为关注的危机因素,治理危机包含的因素很多,包括腐败问题、法制建设问题、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等。

信心和诚信问题 人们之所以失去信心和缺乏诚信,与某些政府官员贪污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有着密切的关系。信用缺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深层影响主要表现在:抑制消费,制约投资,直接造成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巨大损失,加大了金融风险,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

艾滋病和公共卫生问题 专家认为,除非中国采取有效措施,否则,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中国人可能会高达3000万人,成为世界第一。除了艾滋病,去年的SARS危机暴露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也将在很长时期内制约我们的经济发展。

生态与资源问题 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水污染、大气污染、地壤侵蚀以及水资源短缺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并限制了经济增长。

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的焦点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等联合对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进行了专题研究,发现目前农民维权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

一是目前有关农村土地问题争议,主要集中在征地和占地两大类型上,争议的问题较为明确。属于征地方面的纠纷是目前农民反映的主要问题,占总数的 60.1%,其中非法征地或强行征地占总数的33.1%。

二是冲突当事方发生了变化。其一,从控告方而言,虽然村民联名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形式,但村级组织已成为了重要的控告方。这主要是由于在强行非法征地等争议中,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村民们的压力下有可能成为抗争的主体。其二,市县成为被告方的比例较高。在农民税费争议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乡村两级组织,其中乡镇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其三,公司和开发区成为了被告方,这在农民税费争议中是没有过的。

三是冲突的地域分布发生了变化。与农民抗税费主要集中在中部农业省份不同,目前农村土地争议最集中的地区是沿海较发达地区。其中以浙江、山东、江苏、河北、广东最为突出。

四是冲突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在农民的税费争议中,上访、宣传和阻收是最主要的抗争方式,而在现在的农民土地纠纷中,抗争方式主要是到县市政府部门门口或被征土地上静坐、游行示威甚至高速公路、铁路上静坐。

五是冲突程度变得相对激烈,警农冲突时有发生。目前的土地维权抗争活动中,由于利益巨大,双方争议无法协调,地方政府动用规模警力对待失地维权的农民已是常事。

六是抗争的语言发生了变化。农民虽然在文本上也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或三个代表之类的话,但更多的是“我们要吃饭,要生存”,“我们是农民,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没有土地,我们何以生存?到头来,只有揭竿而起,因为,吏不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这样的话言。

七是外力介入情况不同。作为抗争的农民一方,经常通过学习各种渠道向社会求助:一些知识精英,主要是法律人士也为了各种目的(经济的、政治的或社会影响)而深入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说,由于知识精英的介入,有许多事件就会离开土地争议本身而成为政治事件。农村土地纠纷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特别是随着地方政府公然对失地农民进行暴力镇压,以及知识精英出于各种目的的介入,使这一问题具有了相当大的政治爆炸性,有可能诱发较大的社会冲突,因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为何要开全会讨论加强执政能力

《瞭望》刊文阐释不能把四中全会视作“例行会议”或“通常举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宣布了将要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议程,除依例由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外,将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异乎寻常地以政治局会议名义指出:这是一项战略决策,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最新出版的《瞭望》周刊刊登文章指出,显然,虽排列为第二项议程,但却是会议的主题所在。由此说明,把四中全会视作“例行会议”或“通常举动”是不恰当的。那么,怎样理解以中央全会的方式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策?

更加接近执政党建设的客观真理 。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是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富有新意和概括性、指导性。党执政即党领导政权,并不是党直接成为政权或包揽政权。现在讲党的执政能力,当然也包含对干部、党员个人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从党的整体综合能力而言,按照党章总纲所规定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七项原则(七个必须),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说到底,一句话,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这是核心实质所在。

以“党内成文法”形成阐述共产党执政规律 。在中央全会上形成的决议文件,既是一个政治文件,又是党内的“成文法”,融二者于一体,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会决议除了有组织约束力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容量相对较大,有较充分的阐述理论,分析形势、解释任务、规定纪律的文字空间。例如在历史上全会决议文件字数超过 8000乃至1万余字的不在少数,最多的达3万字以上。因而极有利于中央领导集体的思想、计划、办法,用恰当的方式完美表达出来,包括做到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使党内干部和党员达成高度共识,统一思想行动。我们深信,十六届四中全会成功举行并通过全会决定这种“权威文书”的形式,作出令人信服的关于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论阐明,而且全面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文的盘子”,这无疑是我们党的历史尤其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历史上的可圈可点的大事、好事。

“执政七谋”将是全会决议的党法根据和理论基础 。党的十六大首次把完善领导体制、增强执政能力写进党章总纲即党的基本纲领之中,这是有党以来主要是指建国以来所未有的。在邓小平同志诞生 100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坚持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与党的执政新的实践紧密结合,把执政条件下的党的建设全部问题归结为七大方面,即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构成了或可称为“执政七谋”的全新概念和科学结论。所有这些都为全会决议顺利诞生提供了党法根据和理论基础。

十六届四中全会体现中共自觉

执政新路“新”在哪里?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中国共产党人以清醒、深厚、高度的历史自觉,通过丰富执政能力的内涵,在执政理念、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突破,为中国共产党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切实肩负起执政兴国这一伟大使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执政走出了一条新路。这条执政新路的“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的一些不适应现象,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拓宽了执政能力的内涵。四中全会在中共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这五种能力的基础上,对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等等提出了新要求。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不仅仅停留于能执掌住政权的层面,更是着眼于如何更好地执政和如何执好政的更高层面。

其次,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的一些不正确倾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实现了执政理念的创新。执政理念是在执政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价值判断与定位,不同理念导引下的执政能力建设就会体现出不同的形态。中共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都是中国共产党在对执政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

再次,自觉意识到执政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治国,贯彻执政方略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必须确立和维护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威。但维护不等于让党凌驾于社会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

没有历史自觉,走不出执政新路,没有执政新路,实现不了所负使命。从历史自觉到执政新路,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是一次“在重要关口实现了重大突破的的重要会议”。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将会看得越来越清楚。

专家倡导新有公有制概念

中国改革亟待理论突破

在一个关于民营企业的论坛上,国有企业的重组与新生成为主题报告的重点内容,“新公有制企业”这一概念被知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所大力倡导。这是日前在“首届光华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传出的重要信息。

“新公有制企业”这一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从理论上解决了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改革问题,这将加速国企改组的步伐,加速民营企业的成长,从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厉以宁介绍说,某些国外的学者经常议论,认为中国现在进行的国有资产重组就是私有化,这是对中国改革的误解。由于不能从理论上解决清楚,各级政府在国企重组问题上就会顾虑重重,生怕被人扣上“私有化”的帽子。同样民营企业、民间投资者也会顾虑重重。

厉以宁认为,在由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有资产重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的含义是把传统的公有制企业改造为新公有制企业。新公有制企业有 4种形式:第一,经过改制的新的国家所有制企业。这类企业与之前相比,最重要变化就是政企分开了,在经营形式上采取国家独资股份公司形式或者几个国家机构持股股份公司形式;第二,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类企业是由国家参股的股份制企业;第三,没有国家参股的公众持股企业。这类企业中公众持股,可以分为公众直接持股和公众间接持股两类。第四,公益性基金所办的企业。这种公益性基金的资金来源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一般的投资人。但是,这类资金一旦被捐赠出来并形成财产后,就具有公有的性质,属于公有制的一种形式。不但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成为新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如此。

厉以宁指出,近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家有两类例子:一是新加坡、韩国, GDP人均达到1000美元之后,经济迅速上升,很快奔向人均4000美元、8000美元;另一类是拉丁美洲国家,长期徘徊于人均一两千美元的水平上,很难突破。厉以宁分析说,之所以人均1000美元是个关键点,主要有4个方面原因:第一,达到这个水平后,工资、土地成本增高;第二,人民在文化、教育、卫生、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提高;第三,贫富差别明显,就业压力增大;第四,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提高了。中国正处在人均1000美元的关口,为了加快改革的步伐,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迅速跨越这一关口,有必要树立“新公有制”的概念,以坚定所有制改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