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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 发布时间:2018-11-08 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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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武汉市青山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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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7658次

一、办证

读者在青山区图书馆可申请办理武汉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读者证》。

办证方式:

(一)、自助办证

1、成人:①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三楼服务大厅内的成人自助办证机或一楼24小时图书馆内的成人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②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③《读者证》即办即可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2、少儿:①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馆内三楼服务大厅内的少儿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②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③《读者证》即办即可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人工办证

1、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军官证、士兵证、护照)至三楼服务台办理。

2、交纳借书保证金100元。

3、《读者证》即办即可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退证

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到本馆三楼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读者还清所借图书,注销读者证后即退还100元借书保证金。

 

三、补证

读者补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本馆三楼服务台办理《读者证》补证手续,交纳5元工本费,即办即用。

 

四、馆际通借通还规则

1、可借阅文献

   持通借通还《读者证》的读者,可借阅青山区图书馆成人或少儿图书、武汉市图书馆及其它区县馆的图书。

 

2、有效期限及借书数量

   通借通还《读者证》可借本馆、武汉市图书馆及其它区县馆图书,总册数上限为10册。

 

3、借期及最大续借次数

每册图书借书期限33天,每册图书最大续借次数为1次,续期为30天。

 

4、丢失图书赔偿办法

   读者不慎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可以以同一版本的新书予以赔偿。

   由图书所属馆进行丢失图书处理,不跨馆处理丢失图书业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青山区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