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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

  • 发布时间:2018-11-08 15: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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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武汉市青山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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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次数:5806次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押金100元,即可办理读者证,该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

2.读者证有效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请读者到开户馆办证处免费续证。

3.每张读者证最多可借阅图书10本,借阅期限为30天;续借期限为30天,只可续借一次,超期图书不得续借。

4.若读者毁损、遗失所借图书,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成套书、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即应按整套书价赔偿。丢书业务不可跨馆处理。

5.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读者证分为成人证和少儿证。持通借通还成人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各联盟图书馆成人借阅室及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使用;持通借通还少儿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在武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江岸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各联盟图书馆少儿借阅室使用。

6.读者可在开展通借通还服务的武汉地区16家公共图书馆的借阅处还书,若在街头24小时图书馆借阅的图书则必须在街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归还(任意一台)。